夯实基础设施 建设美丽乡村
苏州水务局为乡村振兴提供基础保障服务
浏览量:444 创建时间:2021-09-23 14:33:53
近年来,苏州市水务局积极发挥职能优势,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乡村振兴战略部署,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管网、污水治理、水生态修复、圩区防洪等工程建设,为乡村振兴提供水利水务基础保障服务。
一、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,保障乡村饮水安全
为保障镇村供水安全,苏州水务局根据江苏省和苏州市供水专项规划,在全省率先实施区域供水工程。各市、区加快水厂和管网建设,把优质的城市供水资源向农村延伸,淘汰镇级小水厂,实现了城乡同水源、同水质供水,镇村供水安全保障度不断提升。目前苏州农村区域供水入户率为100%。
厂网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。为了保证县级以上供水企业水厂生产的水能向镇村供应,各地供水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根据供水专项规划,大力推进水厂新扩建工程和供水干管工程,一方面确保向镇村供水有足够的水量,能供水;另一方面确保输送系统的完善,能送水。先后建成常熟滨江水厂、太仓第三水厂、吴江第二水厂、吴中新水厂扩建等工程,向农村铺设供水干管约1600公里。
水源地保护进一步加强。根据省水利厅、住建厅和环保厅的要求,苏州积极开展水源地达标建设。目前,全市1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完成达标建设。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无工业企业、畜禽养殖场、码头、垃圾堆场等污染源;二级保护区内没有重点污染源和入河排污口。全市以湖泊为水源地的取水头部一级保护区全面实施围栏保护工程,在保护桩之间设置高度为1.5米的钢丝网(或不锈钢网),外侧在蓝藻爆发时增挂滤布拦截,同时对蓝藻、水草进行常态长效打捞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设立了水源地保护标志牌,出入水源地的道路设立警示标志,严禁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入水源地保护区。金墅港、渔洋山、寺前、傀儡湖等水源地实现了水陆全封闭管理。
双水源工程建设加快推进。全市现有1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,主要分布在太湖、长江、阳澄湖、傀儡湖和尚湖,其中苏州市区以太湖、阳澄湖为饮用水水源;常熟市以长江和尚湖为饮用水水源;张家港市、太仓市以长江为饮用水水源;昆山市以长江、傀儡湖为饮用水水源。苏州市利用引江济太工程,在西塘河建设60万立方米/日的应急取水泵站。太仓市建成了库容为1500万立方米的避咸水库,张家港市、常熟市分别建设了“一干河”应急水源和滨江应急水库,吴江区结合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,同步实施了二水厂应急备用水库工程。
水厂深度处理能力全面提升。为保障城乡供水水质安全,全市大力实施水厂深度处理工程,到2020年底,全市具备深度处理工艺的水厂总规模达到732.5万立方米/日,占总供水能力的91.8%。
二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,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
苏州全市开展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》,科学治污,全域推进,通过“统一规划、统一建设、统一运维、统一监管”的“四统一”模式,由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、监管,各市、区水务集团统一建设、管理,建设进度、质量管理、运行维护及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水平都得到明显提升。全市八个涉农市、区共有958个行政村、13675个自然村、68.34万农户。截止2020年全市已投入资金36亿元,累计完成958个行政村、12813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(接管治理8206个、占64%,独立设施治理4607个、占36%),受益农户达到63.27万户,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100%、农村污水治理率(自然村覆盖率)已达到93.7%,污水接户率(农户覆盖率)已达到92.58%。
坚持规划现行,发挥政策引领作用。各市、区按照“政府主导、因地制宜、经济适用”的原则,认真贯彻落实《苏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,分别制定出台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》,以规划为龙头,高起点、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。
加强督查,充分发挥治理设施效能。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场检查督查工作,各市(县)、区水务局都建立和落实了检查督查工作责任制,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,确立“一次建设、长久使用、持续发挥效用”的理念,强化验收移交工作,做到建成一批、移交一批、运行一批。对已建独立处理设施进行“回头看”切实提高设备设施的运行效率,对发现的问题,责令从严限时整改,举一反三,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有序、规范进行。
引入第三方机制,推动污水治理市场化社会化治理。农污设施建设验收完成后,委托至第三方专业单位统一运维,实行市场化运作,专业化管理,对设施和管网养护进行日常巡检;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,通过检查、监管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“一村一档”资料库,重点记录设施进出水水质、设施运营、工程规范化、运营维护、属地监督管理等方面问题,对存在问题进行定向通报,督促整改,切实提升工程质量。建立“管理标准化,检测制度化,督查常态化”,严格自检程序,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。
依托信息技术,构建物联网监管平台。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分散、运行管理难度大的特点,注重标准化管理、信息化提升,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基础信息建设,对污水的收集、输送和处理进行全过程监管,依托信息平台,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。
三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,加快城乡水生态修复
以苏州总河长令为抓手,加快推进农村美丽河湖建设。
一是推进美丽河湖建设。全市围绕“见河长、见行动、见实效”要求,创新引领治水,出台美丽河道建设方案,推进生态美丽河湖建设。围绕高质量发展、突出不同河湖功能定位、打造人民满意幸福河目标,至2020年建成387条生态美丽河湖,七浦塘参评全国(21条)“最美家乡河”,大运河等5处获评“江苏最美水地标和水工程”,傀儡湖入选江苏省首批生态河湖样板。全市已拥有6个国家级、7个省级水利风景区,6个国家级、8个省级湿地公园。
二是加强河道长效管理。全市城乡河道养护管理工作紧密围绕“截污、清淤、活水、保洁”八字方针,坚持以问题为导向,以管理为平台,以目标为抓手,创新工作思路,延伸工作内涵,明确职责、健全机构,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,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。2017年以来,全市24643条河道21530余公里,共落实河道长效管护经费11.4亿,河道保洁人员1万多名,保洁船只5000多艘,市级累计投入河湖管护奖补经费5760万元,推动各地配套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资金,有效激活了治水管水的长效机制。2019年省水利厅、财政厅联合对全省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开展绩效评估,全市7个涉农县(市、区)受检板块(不含姑苏区、工业园区、高新区),在农村河道长效管护考评项中取得了优异成绩,张家港、太仓、昆山、吴江、吴中、相城六个板块被评为第一等次。
三是强化农村河道综合整治。“十三五”以来,全市按照“河畅、水清、岸绿、景美”的要求,每年轮浚400个左右行政村,累计投入23亿元资金,疏浚各级河道8461条、6188公里,完成土方7206万方,河道绿化346公里;完成拆坝1221处,建桥(涵)1312座;加快推进以自然生态为主的生态河道建设,构建物种丰富、结构合理、功能健全的河道水生态系统和河岸生态系统,累计建设生态河道700公里,建设生态护岸616公里,做到“疏好一条河、增加一批林、整治一村环境、活化一方水系、改善一带生态”。
四、强化农村联圩建设管理,增强防洪保安全能力
经过多年努力,全市已建成200亩以上农村联圩550个,已建成防洪圩堤5125公里,三闸3652座,排涝站2392座、27万千瓦,保护圩区面积5536多平方公里,占全市总面积64%左右,基本形成了“挡、排、引、降”的水利工程体系,在抗御历年水旱灾害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为进一步增强圩区防洪除涝标准,“十三五”以来,全市投入39亿元,加固圩区防洪圩防290公里,更新改造维修排涝站527座、圩区三闸777座,建设护岸挡墙531公里,农村圩区防洪能力全面提升。
(苏州市水务局骆金标供稿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