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州市老区开发(乡村振兴)促进会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参与机制
浏览量:248 创建时间:2023-09-20 18:32:13
为全面提高苏州市老区开发(乡村振兴)促进会(以下简称老促会)应对各种重大突发事件风险的能力,确保在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后,科学有序、高效迅捷地组织开展工作,最大限度地维护老促会利益,特制定本机制:
一、预案适用范围
(一)发生重大自然灾害;
(二)发生危及老促会的重大公共事件;
(三)其他涉及老促会的重大事件。
二、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
(一)老促会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,由会长或秘书长任组长,副秘书长为副组长,老促会其他驻会工作人员为组成成员。
(二)工作职责
1.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,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将事件情况上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,并实行首接责任制。
2.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,根据当时情况制定工作方案,紧急处理应急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,防止事态扩大蔓延。
3.在应急处置过程中,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指定小组成员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,及时通报事件进展情况。
4.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。
三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启动
1.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时,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建立全天候值班制度;
2.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,发现人员应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;
3.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及时了解事件详细情况,掌握第一手事件准确资料,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负责人,同时提出相应工作方案,上报会长及主管部门,同时启动本应急事件参与机制。
2021年5月19日